為解決散煤污染問題,持續改善全市空氣質量,按照《運城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要求,結合實際,決定擴大鹽湖區禁煤區范圍?,F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禁煤區域
運城市鹽湖區(包括運城開發區)行政邊界內所有區域(除席張鄉、三路里鎮、上王鄉外),面積約為1030.75平方公里。
二、禁煤時間
從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
三、禁煤措施
?。ㄒ唬┙?。禁煤區范圍內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外,禁止燃用煤炭。在供熱管網覆蓋不到的區域,按照宜氣則氣、宜電則電的原則,通過“煤改氣”“煤改電”等方式替代禁煤區內生產、生活及商業活動用煤。
?。ǘ┙?。全面取締禁煤區內所有煤炭經營攤點,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采購、經營銷售燃煤(不在本區域內銷售的單位除
外)。違反規定的,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將依法進行查處。
?。ㄈ┙麅?。禁煤區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儲存、囤積燃煤。
?。ㄋ模┙\。任何單位和個人一律不得向禁煤區運輸燃煤。違反規定的,公安交警、交通等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四、有關要求
市場監管部門、公安部門對禁煤區內違規銷售散煤行為進行打擊;能源部門嚴查煤炭經營企業向禁煤區居民、商戶銷售散煤的行為;鹽湖區政府和運城開發區管委會按管轄區域對燃用散煤行為進行查處;城市管理部門對露天沿街門店、流動攤點等燃用散煤行為進行查處;生態環境部門嚴查違規使用鍋爐等燃煤設施;公安交警部門按照禁煤區劃定范圍,對運輸煤炭及其制品的車輛依法進行管制,對查處的煤炭要移送指定場所進行處置;新聞宣傳部門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禁煤區建設和管理要求,引導落實禁煤措施;鹽湖區政府和運城開發區管委會做好民戶散煤清繳工作。
對違反本通告規定,擅自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燃煤的,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勸阻和舉報。
舉報電話:12369
微信舉報:“12369環保舉報”公眾號
五、其它
本通告下發后,8月10日印發的《運城市人民政府關于擴大中心城區禁煤區的通告》(原運政通〔2023〕4號)同時廢止。
本通告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讀,自2023年10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5年。
運城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7日